在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黄陂工商部门经常会遇到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案件,这些案件大都是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般都要将产品送往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等检验报告出来后,我们工商执法人员便依据“合格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检验结论,分不同情况做出“是否查处”的决定。而大部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被做销毁处理。
一般来说,我们看检验报告都只注重“检验结论”,只要结论为“不合格产品”,工商执法人员就立案查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对于检验报告里,各个单项指标的内容却容易被我们忽视。当所检验的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指标不合格、但与标准参数接近,但不是食品等特别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之类的产品,我们应考虑到产品的再利用价值,对没收的不合格产品可以通过“拍卖、回收再加工”等方式做出合理处置,不必一概采取销毁的处理方式。
但对检验的产品为食品的,我们都应该将不合格产品予以没收,并进行销毁。当然无论什么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较为合理的处罚决定。只有这样,我们的执法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黄陂分局 刘光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