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说不清 旅游消费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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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说不清 旅游消费起纠纷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7-10-16 10:43:40

  “黄金周”旅游投诉增多,102日,黄陂分局长岭工商所就接到了一起有关旅游消费的投诉,工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930日上午,游客谭某委托朋友到“木兰天池风景区宾馆”预订了一间客房,并预交了400元订金,木兰天池风景区宾馆的服务员对谭某的委托人说,该房间每天每间价格为228元,并赠送了两张木兰天池的门票(每张门票40元)。101日,谭某到木兰天池旅游,次日,结算房间费用228元时,却被宾馆服务员告知要加收门票费80元,谭某拒付该门票款,当事双方发生争执,谭某向工商部门投诉。

  了解情况后,工商人员要求谭某拿出免收门票的凭证来,谭不能出具,且在预收款发票上也未写明免收门票的字样。

  109日,经调解,“武汉市丰太木兰天池旅游有限公司”收取谭某住宿费用228元,并赠送门票一张,谭某则自行承担另一张门票的费用。

  工商部门提醒游客:在景区预订各种服务时,要取得凭证,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黄陂分局长岭工商所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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