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没足尺是潜规则?--工商人员打破“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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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没足尺是潜规则?--工商人员打破“潜规则”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7-11-12 13:13:24

  黄陂区蔡榨镇的王(和启)先生于118日,在“和和小五金商店”内,花248元购买了一卷通用橡套软电缆,合格证上标注100米,可在使用后,王先生发现该电缆只有70米,便找商店理论,可老板胡()先生却以“这是业内潜规则”为由拒绝赔偿,王先生只好向黄陂分局蔡榨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立即对该商店经销的电线电缆进行了核查,发现均没有达到所标注的100米的尺寸,最少的只有65米,工商人员扣留了同型号电线电缆28卷,并对电线电缆来源进行追查,同时责令胡老板赔偿王先生合格品牌电缆一卷。(黄陂分局蔡榨工商所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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