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也有保质期?我没有听说过”,当工商人员拿着一盒已过保质日期的电池来“罗汉云祥电器商店”时,老板刘云祥竟装作不知道。昨天,黄陂分局罗汉寺工商所工作人员在这个出售过期电池的商店里,查出已过保质期半年的电池四盒,共600只。
黄陂区罗汉寺街北新集的陶女士拿着有五十多只电池的小盒子来到黄陂分局罗汉寺工商所投诉,称其儿子一周前要买几对这样的小电池听复读机,所购电池有的只用两个小时就费了,她怀凝电池有质量问题。工商人员检查这些电池时,发现这些“迪比科”牌电池已过期半年。“罗汉安全家电修理部”电器工程师罗安全先生说:电池内所装“发电”用酸性液体,是有保质期的,当然电池过了保质期,电量会损失很多,电池也不会耐用。经询问,刘老板承认这些过期电池是从汉口前进四路旁的旧货市场内购进的,进价为每只2角,售价为每只卖一元,因已过保质期,该电池才卖得很便宜。
工商人员暂扣了已过期的600只电池,并对店主刘云祥出售过期商品的行为作出500元处罚。
(黄陂分局罗汉寺工商所 杜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