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消费者李红斌先生来到黄陂分局环城工商所投诉。称其早上,来到“美顺”鲜花店,准备包扎一束玫瑰花为女友庆祝生日,经讨价还价,约定一把含意为“天长地久”的九朵玫瑰花束,36元成交。李先生后又与鲜花店老板商量,自己先到隔壁的蛋糕店订了蛋糕后再来付款。待李先生订好蛋糕后,再次来到花店时,该花店已将花束包扎完毕。 李先生认为该店所选花束使用的玫瑰开放过大,应由他从商铺货架上陈列的新鲜玫瑰花中挑选,不应由花店随意包扎,于是,拒绝付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工商人员来到该鲜花店核实, 据店主讲,她们通常的做法是将先进回的花先出售,为李先生包扎的这把花应该来讲是很“新鲜”的,花店承认在服务中没有主动与其沟通,在没有征求李先生最后意见的情况下,就快速地把花束包好,该店自身存在一定过失。
经调解,李先生也意识到自己在购花时,没有讲明自己对鲜花的要求,不应等鲜花修剪、包扎后再提要求。事后,李先生仅花了28元,就拿着这把玫瑰花满意而归。(黄陂分局环城工商所 刘建华、明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