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意 还是无意?----过期广告欺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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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意 还是无意?----过期广告欺骗人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7-11-22 16:00:21

  前日,黄陂区蔡榨镇街雷(爱华)女士上街购物时路过“新发源美发店”时,见该店门前大大的橱窗玻璃上赫然贴着“烫+染+护理=48元”几个醒目大字,于是,高兴地进店做了一回头发。结帐时,雷女士给店主蔡丽100元,店主却只找零2元,雷女士以为店老板看错了钱的面额,便说“给你的是100元,不是50元”。蔡丽却说“是呀,没错,收98元,找零2元”。雷女士不解地指着玻璃上的大幅广告,要求退还多收的50元钱。店主却称,这则广告是国庆节时,该美发店做的优惠活动,48元做烫、染、护理是国庆节时的优惠价,现在优惠活动早已结束。双方争论不下。

  雷女士向黄陂分局蔡榨工商所投诉,1119日,经工商人员调查核实,原来“新发源美发店”在国庆节做的优惠活动广告没有及时撤除,而引起了这起争端,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工商人员责令该店主撤除过期广告,并退还多收雷女士的50元钱。

(黄陂分局蔡榨工商所 张勇、胡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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