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自填发票 维权遇尴尬



                   
  首页 > 投诉与反馈 >  
 
消费者自填发票 维权遇尴尬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7-12-03 16:08:53

消费者陈春于2007926日,在“武汉市黄陂区武湖祥明家电维修综合商店”及“武汉市黄陂区武湖万家乐超市”各买10寸小画王DS-838A黑白电视机一台,单价为170/台,收据由“武汉市黄陂区武湖祥明家电维修综合商店”提供,消费者陈春自己填写,消费者陈春将两台电视机填写到此收据上,至20071110日,陈春发现其中一台电视机坏了,便找到“武湖祥明家电维修综合商店”维修至今仍未修好,且该店不承认此电视机是该店售出的那一台,消费者陈春遂于20071120日向“黄陂分局武湖工商所”投诉,要求被申诉人“武汉市黄陂区武湖祥明家电维修综合商店”将该电视机修好。

  黄陂分局武湖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被申诉人以收据系申诉人偷用并私自填写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黄陂分局武湖工商所认为,被申诉人销售电视不如实开据销售发票,且对发票遗失未申明作废,应承担一定责任,申诉人自填发票,举证不力也有一定责任。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申诉人于2007126日前为申诉人修好该电视机,约定仅收取更换零件费35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黄陂分局武湖工商所 易志明)
  
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搜索新闻  
  最新消息  
·便条代替发票 消费者维权难
·“明明白白”处罚 “心服口服
·创新工商监管机制 构建优良
·工商部门昨起开查“豪华月饼
·武汉市黄陂工商对过度包装月
·纯净水桶裂 漏水泡家具
·新车跑不动 原是旧“心脏”
·黄陂分局推行农资信用分类监
·做活动亏本 火锅店抵金券成白
·擅自转包 建材被偷换 装修

Coppyright(c) 2007 黄陂红盾信息网,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 邮编:430300
维护: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陂分局信息中心
鄂ICP备07010501号 技术支持:超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