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黄陂新建街的李红玲女士来到黄陂分局滠口工商所投诉,称其在“添喜红超市”门口的宣传海报上获悉:2007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期间,4公斤以上的草鱼惊爆价为9.16元/公斤,销售并提供免费腌制(活动期间最终解释权归超市)。于是,李女士一次性选购了6条草鱼并付了款。回家后,李女士却发现条形码上显示:数量21.17公斤;价格9.16元/公斤;金额194元,据此,李女士推算出6条草鱼中,一定包含不足4公斤的单条草鱼,那么“不足4公斤的单条草鱼”的每公斤价格难道也是9.16元吗?这样算合理吗?
于是,李女士就带着“经超市腌制过的鱼”来到该超市找售货员理论,售货员却称“李女士所选草鱼都是经该超市挑选过的,不论斤两,全部按9.16元/公斤对外销售,该超市内另一个水池里5斤以下的草鱼均按6.56元/公斤对外销售”,消费双方产生争议。工商人员来到该超市进行核实,经核查,李女士投诉属实。工商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添喜红超市”修改海报内容。
因李女士“所购草鱼已经腌制”,无法按条称重,调解后,消费双方达成谅解,该超市的业主向李女士道歉,并答应赔偿44元,同时为李女士重新计算购鱼款,退还李女士往返车费18元。(黄陂分局滠口工商所 张清波、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