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子硌掉牙 倒底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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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子硌掉牙 倒底谁之过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8-04-16 16:11:02

享受自然的山味本是一件令人兴奋之事,但孝感市的彭女士却为此召来莫名的烦恼。

彭丽珍是孝感市一家纸品企业的高级财务人员,昨天带着一家人回黄陂梳店为父亲祭扫,在一路边山味店用餐吃野兔肉时右边牙床上的一颗牙被硌断了,彭女士拣起硬物一看,原来是一粒铁子,当即找来店主黄老板。黄老板解释说,这兔子是别人在山上用枪打的,硌掉牙的是一粒枪子,这枪子本来是可以剔除的,但放在里面不正可以说明是野兔,只怪你自己不小心。彭女士要求店主对她进行赔偿,店主不肯。罗汉寺工商所接到彭女士的投诉后,认为店主应当知道食物的硬物会给消费者造成伤害而没有提醒或告知,使消费者失去了知情权,存在过失。经调解,由店主赔偿彭女士300元。

特别提示: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该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予消费者“知情权”。

(黄陂分局罗汉寺工商所  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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