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6月14日,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叶店村杜先生为了看望得了糖尿病的亲戚,在盘龙城佳海工业城佳杰得福超市购买了一些食品,其中有无蔗糖杂粮魔芋味饼干一袋价格16元,送给亲戚,16日亲戚打电话讲饼干内有根头发,说他买的东西是水货。搞得他非常难为情,杜先生提着饼干到佳杰得福超市去与营业员理论,营业员告诉杜先生,请他与厂家联系。杜先生回家后认真地查看饼干的制造厂家,是上海梦桦食品人限公司,地址在上海奉贤洪庙洪武路3号,销售热线021-57135118,杜先生就给生产厂家打电话,但电话一直忙音,找超市,超市要等厂家答复。杜先生感到很生气,到滠口工商所投诉。
工商所接投诉后,马上派人调查,佳杰得福超市承认在其购买的饼干内有头发,工商所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 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 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第(二)款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佳杰得福超市负责人当面向杜先生陪礼道歉,并赔偿购买的商品价款两倍32元。
2、对消费者杜先生补偿误工费及交通通信费300元。
目前,滠口工商所对该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情况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