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事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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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事小而不为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8-03-06 08:44:23

不因事小而不为

——记黄陂分局龙潭工商所消保维权工作

龙潭工商所地处黄陂区中心城区,辖区有企业247家、个体户1546 ,有3个市场、4个大型超市。2006年至2007年,龙潭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764万元。做到件件有记载,事事有落实,确保每月调处率100%、录入率100%、办结率100%。通过对受理申诉、举报的情况分析,主要表现为:

一、“12315”申诉、举报总量逐步下降

龙潭工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数,占黄陂分局总数的三分之一,但申诉、举报总量在下降,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14.5%。究其原因:一是“12315”联络站经过多年建设和宣传,消费者的认同逐步提高,“12315”品牌效应逐渐显现;二是通过宣传、引导,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在提高,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三是经营者经过工商部门组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活动,意识逐步提升,能与消费者进行诚意、友善的协商,自行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比例不断增加。

二、大型超市投诉排名仍靠前

通过2006年至2007年的消费申诉、举报统计,龙潭所辖区的四家超市占全所申诉总量的31.62%,申诉热点主要是家电、通信器材和服务态度,其中家电与通讯器材申诉原因为家电的售后服务不尽人意,以及产品出厂时存在质量瑕疵现象。随着大型超市已成为市民消费的主要场所,其交易量快速上升,超市有忽视商品进货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现象,因工作人员工作方法不对,素质不高,缺乏主动解决纠纷的积极性和耐心,现场调处效率不高,经常导致纠纷的升级。

针对以上分析情况,现提出如下改进意见:

一、树立“12315”服务品牌意识

1、“12315就在你身边”、“天天315”,不光是口号,而是实际做到。通过“12315联络站五进”工作,不仅把“12315”工作联络站设立在超市、商场、市场等消费终端,还将其进一步延伸到社区当中,居民身边,营造良好的消保维权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维权意识,使居民投诉零距离,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维权”局面。

2、加强学习,使全所干部职工了解“12315”维权工作既是人民群众了解工商部门的窗口,又是工商部门为履责而打造的品牌,在处理申诉、举报和咨询时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热心、诚心、耐心,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不因事小而不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始终保持与辖区的企业、学校、超市、社区的密切配合,通过开展“红盾拉小手、维权进校园”、“聘请义务维权联络员”、“创建维权岗”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加强了企业的自律,普及消费法律知识。

2、依托新闻媒体,在省、市主流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全面介绍消费维权的知识和方法,使广大的学生和群众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3、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评比活动,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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