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一份长达4页的处罚决定书送到了个体工商户吴胜利的手中。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是简单硬冷的几句责罚式的话语,而是对工商人员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陈述的每一个理由都进行了有根有据、有理有节的分析,字里行间透出对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尊重,让行政机关“明明白白”处罚,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
今年7月5日,黄陂区王家河街胜利建材商店负责人吴胜利,因销售不合格水泥而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在送达的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仅有工商部门抽样检测的证据,也有当事人提供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还详细列出了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解释得一清二楚。他十分感慨地说:“你们真是把工作做到了家,让人不服不行啊!”
这只是黄陂工商分局的推行说理式文书的典型事例之一。分管公平交易工作的副局长龚亦龙认为:说理式文书的推广运用,回答了执法机关“为何而罚”、“怎样罚”等焦点问题,化解了执法矛盾,消除了执法误解,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搭建起一座和谐之桥,同时也提升了工商机关的执法现象,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
(黄陂分局王家河工商所 叶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