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场已成为多产业进入和发展的综合性平台,各地将空港经济作为新一轮经济发展引擎的趋势,为促进机场工商分局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空港经济发展,10月28日至30日,由武汉市工商局黄陂分局发起并协调组织,北京、上海、天津、成都、重庆、南京、咸阳、广州、武汉等九个机场所在地工商分局(以下简称“九港”分局)在汉签署《“九港”工商分局合作协议》,协议就建立空港经济相互促进、消费维权联合调处、知名品牌联合保护和信息交流等横向联动一体化的工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九港”工商分局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建立局长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轮值和吸纳联席会议新成员等三项工作制度,机场工商分局局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服务空港经济的经验做法,并就如何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空港经济发展开展理论研讨。
二是空港经济相互促进机制。建立网络传输和《“九港”工作动态》专刊等信息平台,及时传递和交流四类信息,即政策信息: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支持空港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推动空港经济发展的新举措等信息;发展信息:本地区空港经济发展现状、思路、模式和规划等方面的情况;招商信息:相互提供空港经济招商信息及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包括当地党委、政府拟招商的项目、投资方向、拓展渠道等;名优产品信息:相互推介本地区知名产品、服务品牌。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为空港经济主体在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撑。
三是消费者维权联合调处机制。按照“一地投诉、异地调解、‘九港’联动”的原则,充分整合12315维权资源,提高调处效率,保护“九港”内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为:利用电子网络搭建交流平台,开展经常性地消费者维权合作交流;建立“九港”消费者异地维权举措,即消费者在“九港”内机场消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居住地机场分局进行投诉,由居住地工商部门负责处理。
四是“九港”知名品牌联合保护机制。建立“一地认定、九港互认、异地联保”的知名商标保护机制,对经“九港”内上级工商部门及当地政府认定的知名商标或著名商标,“九港”其他工商部门互为认同并予以重点保护;对“九港”内商标侵权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工商部门主动查处,商标认定的工商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对举报侵犯商标权的案件,当地工商部门可移交行为发生地的工商部门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接受举报的工商部门。
(黄陂分局办公室 彭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