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石亮实习生李江燕、熊晓冬通讯员齐兵报道:在田地中播下“早春红玉”的种子,不想结出的是“黑美人”的西瓜。黄陂两名声称蒙受巨大损失的种瓜农户,在工商部门介入下,获赔28000元。
今年2月21日、3月24日,家住黄陂区武湖农场沙口分场的张某、夏某,先后在东西湖一家种苗经营部购买“早春红玉”的西瓜种71袋,共付款1300元。他们使用了其中70袋种子,种植15亩西瓜。
今年5月份,两农户发现,地里生长出来的产品不是“早春红玉”,而是“黑美人”品种,当时其市场价格远远低于“早春红玉”。张某、夏某认为上当了,要求将出产的西瓜全部退给种苗经营部,并按照每亩产出14000元计,索赔21万元。
接到农户投诉后,黄陂区工商分局武湖工商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确认农户反映属实,随后与东西湖工商分局舵落口工商所联合调查。出售瓜种的种苗经营部老板解释,瓜种出错系为厂家装袋时混装,愿承担因此造成农户损失的责任。但该老板认为,21万元的赔偿要求过高。
经两地工商人员调解,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种苗经营部一次性赔偿两农户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