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全面推行“阳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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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全面推行“阳光收费”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7-08-21 08:44:27

本报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李东平 齐兵)个体户签字认可后,工商部门才能确定收费标准。这是黄陂工商分局全面推行“阳光收费”的核心内容。昨日,该分局在全区推广这一做法。

  据悉,为有效杜绝人情费和少收、漏收,甚至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收费,黄陂工商分局今年以来打破传统的定费模式,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收费”,让全区1.2万余个门店个体户多了一本明白账。

  据介绍,辖区工商所首先在核实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及行业利润率的基础上,测算经营户的营业额,再结合经营规模及所处地段,核定出月平均管理费。同时,通过业主审报、调查核实、费额核定、座谈听证、定费公开、定费通知6个步骤,公开定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在得到个体户签字认可后,才最后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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