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砸凳救伢仍须赔偿



                   
  首页 > 工商新闻 > 媒体广场 >  
 
老板砸凳救伢仍须赔偿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7-10-08 10:37:12

  (武汉晚报)本报讯(记者 胡常峰 通讯员 丁斌 实习生 孙悦)3日,黄陂的胡先生与爱人带着5岁的儿子,在福来餐厅用餐。席间正吃得高兴,忽听见小孩哭声,胡先生一看,儿子玩耍时不慎将手指卡入塑料凳破损处。如果强行将小孩手从凳子破处取出,孩子可能会受更大伤害。饭店老板到现场一看,二话不说,就将凳子打破,取出孩子的手指。

  看到被塑料凳划伤的孩子手指流血不止,胡先生要对方赔偿。而老板也觉得委屈:“你没看住孩子,致其受伤。为了救人,我已经打烂了一个椅子,再让我赔,岂不有失公平?”

  双方为此投诉到黄陂西门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未尽到责任理应赔偿,但消费者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最终,饭店老板赔偿消费者100元,并退还餐费65元。
  
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搜索新闻  
  最新消息  
·便条代替发票 消费者维权难
·“明明白白”处罚 “心服口服
·创新工商监管机制 构建优良
·工商部门昨起开查“豪华月饼
·武汉市黄陂工商对过度包装月
·纯净水桶裂 漏水泡家具
·新车跑不动 原是旧“心脏”
·黄陂分局推行农资信用分类监
·做活动亏本 火锅店抵金券成白
·擅自转包 建材被偷换 装修

Coppyright(c) 2007 黄陂红盾信息网,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 邮编:430300
维护: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陂分局信息中心
鄂ICP备07010501号 技术支持:超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