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启动农资销售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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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启动农资销售先行赔付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8-05-12 11:10:51

  本报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齐兵)春耕期间,黄陂工商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推行农资销售先行赔付制度,到昨日已先后处理3起农资质量纠纷,向农民先行赔付千余元。

 

  月初,黄陂工商出台《农资经营质量纠纷先行赔付办法》,农民购买到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农资商品后,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或引发投诉,经工商部门调查取证或经权威机构检验确认属商品质量问题,由工商部门与农资行业协会动用“质量保证金”作先行赔付。同时,农资行业协会向会员收取“质量保证金”作为先行赔付基金。

 

  目前,黄陂工商还设立先行赔付备用基金,每年初划拨10万元专项存储,作为先行赔付的备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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