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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标促销时间 超市补偿损失 |
发布人:赵书发 发布时间:2008-07-21 14: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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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柯锐 通讯员章利华、叶晖 实习生罗志龙报道:商家开展限时促销赠品活动,不料促销时段结束后未及时撤下促销宣传条幅,消费者因领不到赠品与超市发生纠纷。 昨日上午,黄陂区前川街的刘女士到前川意达超市购物,见店堂内打着促销活动标语称:“凡一次性在我店购物满28元的顾客,凭当日小票可在服务台免费领取奶粉一袋(单张小票不累计)。” 刘女士本只打算买几件简单日常用品,见此促销条幅后特意多选购了几件商品,购物金额达32元,于是到服务台兑换赠品奶粉,可被告知该活动已于上午10时结束了。刘女士认为对方未标明时间,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据超市负责人解释,该超市促销活动只是每天上午9时到10时时段才有效,超市播音员已在10时通过喇叭提醒过一次,刘女士等12名消费者均是10时半后进入超市的。 黄陂工商人员表示,由于超市限时促销活动未在宣传语中明确表示活动时间,在促销时段过后,又未及时撤下宣传标语,容易引起误解,有误导消费之嫌,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成该超市修改告示内容。 经调解,超市负责人向消费者道歉,并为每位消费者补送一袋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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