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实习生 高静 通讯员 张勇)为招揽生意,火锅店推出奥运会期间消费满一定金额即赠送抵金券活动,不料由于做活动导致营业款过低而亏本,不得不提前结束活动,此举让持券消费者不满。工商人员指出,已派送的抵金券应该兑现。
8日,蔡榨镇的张涛邀朋友一起去镇上的一家火锅店聚餐,店家送上两张面值28元的抵金券,抵金券上写着:为奥运喝彩,为中国加油,2008年8月8日至奥运会闭幕式前使用有效。
14日,张先生受朋友相邀再次来到这家火锅店,餐后掏出那两张抵金券,可服务员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已不能使用抵金券了。”张先生一行不明白:“可这在有效期内呀。”大堂经理解释说:“亏本,活动不搞了。”
蔡榨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前来调查,火锅店解释,由于事前送出了部分抵金券,加之未仔细核算,几天来营业款实收过低,面临亏本经营,只好取消活动。
执法人员表示,抵金券是对进店消费者作出的一种书面承诺,在推出之前应慎重,店家如要取消活动,必须提前公开明示,但对已派送的抵金券应该兑现。
经调解,火锅店退还了张先生56元消费款,并立即在店内公开作出取消活动声明,明确取消活动的时间,对送出的抵金券保证全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