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分局重要稿件的起草和文秘、宣传报道、机关文书档案、统计、信访、外事、机要、保密、保卫、接待以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的管理和协调;负责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督办分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1003737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和辞职、辞退工作;负责临时人员的聘用审核;负责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分局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1007987
信息宣传中心工作职责
开展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信息、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工作,开展对信息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负责红盾网站的开发和信息上传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召开相关的理论研讨会议。
联系电话:61001123
消保科工作职责
对市局下传的投诉举报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告知所管辖的科或所及其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同时将此信息分送或分派给相应的科、所办理。对分局受理的投诉举报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分派或分送至相应的科、所办理。解答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的电话咨询。熟练掌握12315软件结构,定期对软件进行维护,快速排除软件运行中故障,保证数据准确、线路畅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通网上投诉。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中心每月向相关科、所公布投诉举报办结情况。对突发事件或急需办理的投诉举报案件,经局领导同意后,投诉举报中心可直接转送相关科、室、所查办。
联系电话:61009315
机关党办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日常工作,负责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1004297
法规科工作职责
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办、协调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组织、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办理本局发生的行政赔偿事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61004687
市场科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各单位主办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各类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联系电话:61003076
商广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商标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办理违反《商标法》的案件;指导企业商标工作;组织评选著名商标和推荐驰名商标。负责对辖区内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受理报批广告经营资格登记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事宜。
联系电话:61007037
合同科工作职责
开展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各种咨询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依法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合同的履行;对重要合同实施备案、登记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格式合同;开展对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依法监管拍卖活动,维护拍卖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合同监管调研工作。
联系电话:61006363
财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 管理系统内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固定资产、行政票据、政府釆购等日常工作;监督和管理系统内所有财务活动;承办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它财务工作。
联系电话:61006786
监察科工作职责
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的宣传工作;负责对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控告、检举以及党员、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查处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联系电话:61007226
老干科工作职责
负责分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 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做好老干部的走访和慰问工作;做好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1108911
公平交易直属局工作职责
贯彻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协调和查处全区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联系电话:61007700
登记注册直属局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政策法规;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办理分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核发证照。
联系电话:61007900
12315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辖区内各类咨询、申诉、投诉和举报及来信来访(以下简称信访件)受理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数据及处置情况的登记和录入;负责市、区专线、110联动办或其他部门涉及工商职能范围内的交转督办件(以下简称转督办件)、上级领导部门的批示件(以下简称批示件)和各类申诉、投诉及举报件的分办、转办、督办处置情况的反馈(回告)工作;负责除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专项整治和政府组织涉及工商部门单项职能工作整治以外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的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和收集反馈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负责辖区工商所12315工作站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工作检查及督办;负责辖区12315工作的报表统计、数据分析及定期通报工作;负责辖区12315工作的新闻宣传把关;负责辖区12315工作信息数据资料录入分类、统计、汇总以及资料归档和报送工作;承办市局12315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局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1008633